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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2019-10-24 类别:刑事热点 浏览次数: 852

刑事审判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  作者:张红兵 

 

在10月23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周强指出,2014年至2019年6月,全国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28.3万件,判处罪犯709.9万人。出台刑事司法解释33件,发布刑事指导性案例22件。完成中央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改革任务9项。通过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周强说,刑事审判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重要职能。全国法院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严惩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间谍等犯罪,会同有关单位出台办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司法解释,制定打击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意见。

 

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1.9万件,判处罪犯22.5万人,维护社会治安持续平稳,全国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严惩涉枪涉爆、涉赌涉黄等犯罪。积极参加禁毒斗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坚决遏制毒品问题蔓延势头。

 

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人民法院严惩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性侵害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4.6万件,出台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司法解释,严厉打击偷盗婴幼儿等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台意见,严惩妨害安全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依法防范纠正冤错案件

 

周强说,依法防范和纠正冤错案件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宗旨。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陈满案等重大冤错案件42件63人,并依法予以国家赔偿,让正义最终得以实现。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8051件。

 

完善冤错案件主动发现、及时复查和依法纠正机制,以纠正错案推动制度完善和法治进步。发挥一审程序基础作用和二审程序把关作用,完善证据审查、案件审理、审核监督等机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宣告324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986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依法审理卢荣新、范太应等案件,法官顶住压力、坚守底线,坚持作出无罪判决,有效避免冤错案件发生,最终查实真凶,充分体现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法官勇于担当的可贵精神。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充分保障被告人、被害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确保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禁止让被告人穿看守所识别服、囚服等出庭受审,彰显现代司法文明。加强刑事司法救助,帮助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摆脱生活困境。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加大非监禁刑适用力度,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范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连续9年下降。

 

特赦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周强指出,在中央政法委领导下,人民法院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实施办法,明确特赦实施的指导思想、适用条件、实施步骤等,确保特赦实施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圆满完成两次特赦重大任务,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仁政。2015年,依法裁定特赦四类服刑罪犯31527人。2019年,依法裁定特赦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等九类服刑罪犯23593人。

 

坚持积极审慎、公平公正、依法办理、平稳有序原则,坚持证据裁判,严把办案质量,确保特赦令和特赦决定得到依法、准确、及时实施,确保每一个特赦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积极宣讲特赦的重大意义,激励罪犯重新做人、回报社会。对不符合特赦条件的罪犯,加强政策宣讲和教育引导,促使他们安心服刑改造。

 

惩治腐败严打黑恶势力

 

据周强介绍,5年来,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9.4万件20.7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中管干部140人。依法严厉打击贪污扶贫款、农资补贴等犯罪,严惩违规操纵产业扶贫基金、中饱私囊的腐败分子,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群众身边的基层腐败犯罪。

 

全国法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自2018年1月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国法院审结涉黑犯罪案件1088件12387人,审结涉恶案件9771件54754人。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惩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周强指出,刑事审判工作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坚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从严、全面、准确惩处,出台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意见,审结相关案件1.5万件,判处罪犯4.7万人。

 

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惩治力度,对食品药品犯罪零容忍。严惩疫苗犯罪,严惩食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非法经营等犯罪。加强与食品药品行政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最高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出台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加大对污染大气、水源、土壤犯罪惩治力度,依法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1万件,判处罪犯14.3万人,切实保护人民环境权益。

 

周强指出,校园安全事关广大学生健康成长,事关亿万家庭幸福。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严惩针对学生的暴力犯罪,对罪行极其严重、群众深恶痛绝的一批杀害伤害未成年人的罪犯依法核准并执行死刑。会同教育部等印发防治校园欺凌的意见,推进司法保护与行政、家庭、学校、社区保护联动机制试点,合力构建校园安全防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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