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一批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一、山东青岛侦破韩某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2016年6月,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工作发现,一网民利用黑客技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信息,并将非法获取的各类信息在网络上出售。青岛公安机关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对海量数据分析比对,最终确定并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韩某某(男,18岁,山东即墨人)。现查明,韩某某初中期间自学黑客技术,2014年开始入侵网站,利用“黑客”工具非法获取网站后台登陆密码后上传木马程序,对入侵网站文件进行操作,并下载网站数据库数据。截至案发,韩某某利用“黑客”技术非法入侵了航空公司订票服务系统、贵金属交易平台、医疗中心、职教中心等数百家网站,窃取各类公民个人信息数据10亿余条,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获利20余万元。韩某某对其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青岛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二、江苏淮安侦破陈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6年2月,江苏省淮安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发现,有人利用互联网大肆倒卖车主、车牌号、车辆类型等公民个人信息。经缜密侦查,淮安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当场查获公民信息1500余万条。根据陈某某供述,抓获其下线何某和上线网站管理员蒋某等7人。经查,蒋某于2015年5月开办网站论坛,将其多年搜集和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发到论坛分享,吸引全国各地人员注册会员充值购买公民信息,牟利11万余元。自2015年以来,陈某某非法售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1177万余条,牟利3000余元。其下线何某从陈某某处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100余万条,从蒋某开办的网站购买各类公民信息500余万条,用于推销产品,并在网络上贩卖。
三、湖北襄阳侦破郑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6年5月,湖北襄阳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接群众举报称,本地网民李某某涉嫌通过网络大量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接报后,襄阳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经缜密侦查,专案组抓获郑某某、黄某某、郭某等7人。经查,2009年10月,郑某某等人在襄阳、宜昌两地成立襄阳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宜昌分公司,从事短信营销和微信公众平台制作业务。在公司运营的7年间,该团伙利用其短信营销平台,不断获取客户上传信息,形成了一个多达200余万条的公民个人信息资料库,并将该库中的手机号码信息作为增值业务,提供给向其购买营销服务的客户,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四、重庆巴南侦破李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6年1月,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网安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民“楼盘、资料员”在网上大肆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涉及信息量巨大。巴南分局抽调多警种组成联合专案组,全力展开专案侦查工作。经缜密侦查,专案组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查获了李某存储的海量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数据类型包括中小学生及家长信息、重庆各大楼盘业主信息、各省车主信息、银行客户信息等,信息存储量达61.9G。为深入追查信息源头,彻底打掉涉案利益链条,专案组通过细致分析查证,锁定了涉案团伙人员。截至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涉及各类公民个人信息数千万条。
五、湖北荆门侦破李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6年3月,湖北省荆门市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本地网民李某某向他人出售全国各地各类公民个人信息,遂立即对该案立案侦查。经缜密侦查,公安机关将李某某、孙某某、曾某某、袁某某等4人抓获。经审查,2015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利用在某证券公司上班时的便利以及使用软件和论坛下载保存下来的大量各类公民个人信息,伙同孙某某、曾某某和袁某某,在网上销售信息,买家通过支付宝、微信、QQ红包等方式付款,收到付款后将买家所需要的公民个人信息通过网络传送给买家。截至目前,4人共售出公民个人信息500余万条,非法获利5万余元。
六、四川绵阳侦破赖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5年11月,四川绵阳公安机关例行检查时在一辆汽车后备箱发现正在运行的伪基站一套,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赖某,发现赖某通过网络在多名上线处购买了3200余条公民个人信息。2015年12月,游仙区公安分局对赖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进行立案侦查。经深入侦查,专案组先后赴四川绵阳、四川成都、湖南长沙、浙江东阳、山东潍坊等多地,将犯罪嫌疑人赖某、陈某、刘某、马某等9人抓获。经查,自2015年以来,上述9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交叉结伙在互联网上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用报告类信息。该案共查获个人信用报告等公民个人信息200余万条,扣押涉案资金15万元。
七、安徽合肥侦破黄某等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6年2月,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通过工作发现本地网民黄某涉嫌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巨大,涉及全国多地工商、银行卡、车主等公民个人信息。合肥公安机关立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经缜密侦查,专案组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杨某、刘某某。经查,三名犯罪嫌疑人专门注册了多个网络账号,通过在网络上购买大批量的个人数据,转而以更高的价格在网络上向转卖给其他各地人员。经审查,黄某、杨某、刘某某团伙通过贩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近130万元,涉及公民个人信息数据约5000万条。目前,专案组已将黄某团伙的上线罗某抓获,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八、上海侦破吴某、刘某某等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6年4月,驻沪某快递公司到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报案称,其下属位于广州市的几处快递网点,自3月起被人使用公司内部账号查询客户信息,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达两万五千余条。上海公安机关接报后立即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经缜密侦查,专案组在广东省广州市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吴某、陈某某、林某等4人。经查,吴某从林某处购买过该快递公司的内部系统员工账号,下载大量购买个人信息出售牟利。后吴某通过陈某某认识该快递公司广州网点工作人员刘某某,吴某使用刘某某提供的该速递公司账号,获取公民个人信息2800条,以每条2元的价格出售,共获利5600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