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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派员参与调查沪昆高速“7.19”特别重大事故 2014-07-22 类别:刑事热点 浏览次数: 843

  国务院沪昆高速事故调查组成立

  10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最高检派员参与调查

  本报北京7月21日讯(记者蔡岩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透露,今天,国务院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组正式成立。目前,湖南、福建、四川公安机关已对20名责任人采取了控制措施,其中10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7月19日凌晨3时许,沪昆高速湖南省邵阳市境内,一辆违法装载疑似酒精易燃品的厢式小货车与一辆大客车发生追尾后燃烧。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1辆大客车、3辆货车、1辆小客车燃烧,43人死亡、6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协助地方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尽力减少人员伤亡,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领导立即行动,派出工作组于当天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事故调查组组长王德学对事故调查及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指出,“7·19”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科学发展观,安全责任不落实,重生产轻安全;肇事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改装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品、非法从事营运;客运企业未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运的规定,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积极推行接驳运输的组织方式;车辆超载问题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突出;一些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扎实、不彻底。相关部门必须清醒地看到这些问题,深刻汲取这血的教训,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监管总局牵头,监察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湖南省政府负责人及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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